资中县建立“四制度”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内江日报 2018-03-07 08:48 大字

(全媒体记者程家毅)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壮大农村经济,资中县建立了准入退出制度、教育培训制度、职业认证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四项制度,加快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

准入退出制度。将连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年以上18至55周岁,经营负债率不超过50%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纳入从业型、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对象,对存在提供虚假认定材料、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情节的农民,立即撤销新型职业农民资格,实行新型职业农民动态化管理。

教育培训制度。围绕水果、蔬菜等主导产业,对青年农场主、种养大户等中专及以上学历农民,按2∶8的时间比例开展三年新型职业农民理论和实践培训,课程分初级、中级、高级3个等级并分别不得少于240学时、260学时、280学时。

职业认证制度。严格执行认证—公示—颁证—年审程序,组织县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设置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常识)、技能操作两项鉴定内容。

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先购后补原则,为新型职业农民购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将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财政给予缴费金额20%的参保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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