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消费维权“她力量”

消费质量报 2022-03-08 06:41 大字

她们是消费维权守护者。多年来,她们尽心竭力,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奉献着青春和汗水。时值“三八”节,从今日起,我们将陆续刊登来自各地消费维权一线的铿锵玫瑰们的亲历故事,并以此向所有奋战在一线的消费维权守护者们致敬!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郭剑夫王钰

A

“换位思考”处理每一件投诉

——记广元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高利

消费维权无小事。2017年至今,高利一直在消委会踏踏实实为消费者调解好每一起投诉。

2021年6月的一天,一位姓郭的老大妈找到了广元市消委会,一进门就掏出一份协议书,泪眼婆娑,半天没说出一句话。高利给郭大妈送上一杯热茶,静静坐在她身边,看了看这份协议,大致明白了一些,便安抚道:“大妈别着急,您详细说说。”听到这句话郭大妈才稍稍松了口气,讲出事情的原委。

前段时间,郭大妈的熟人给她介绍了一处楼盘。郭大妈在该楼盘销售员和熟人的一番鼓吹下有些动心了,可一打听房价就泄了气,他们家拿不出那么多钱。销售人员当场表示,没问题,他们可以帮忙贷款,让郭大妈放心签字交钱就行。就这样郭大妈稀里糊涂地就交了2万元定金。可过了没两天郭大妈就去银行打听贷款政策,发现自己根本不具备贷款条件。她立即联系了楼盘销售人员告知情况,并想要退回定金,结果直接被拒绝了,对方称无法贷款是郭大妈自己的责任,属于违约行为。

高利看到,郭大妈的这份《认购协议书》,整篇用五号小字排写得密密麻麻,没有作任何重点标记和提醒。

经过数次沟通协调,高利终于直接联系到该房产公司法人代表,将事件原委和双方责任一一讲明,并要求其在退还郭大妈定金的同时调整格式条款,规范经营,杜绝一切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事情解决后,郭大妈再次来到广元市消委会,并把一面写着“倾力为民办实事情系群众解民忧”的锦旗递到了高利手中。

高利说:“为能够帮助像郭大妈这样的老年人维权而感到开心,未来我将继续和消委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努力,‘换位思考’处理每一件投诉,帮助各个层面消费者掌握科学合理消费知识,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B

给老人放心舒心消费撑腰

——记内江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副秘书长伏雅枢

伏雅枢自2021年开始从事消费维权工作,一直扎根基层一线。她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处理投诉“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使是小至5块钱的电动车停车费,她也时时牵挂在心,尽心尽力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切实维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张女士是内江市威远县东联镇人。伏雅枢第一次见到她是2021年初,张女士是替自己舅妈来维权的。她舅妈今年92岁,舅妈儿子的表哥在自家后山坡上砍竹子时不慎从20多米高的悬崖摔下死亡,死时74岁。她舅妈生前购买过一份意外身亡的保险,当他们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工作人员却称没有尸检报告,无法理赔,只能从人道主义出发给2000元慰问金。张女士多次找到保险公司理论无果,遂投诉至内江市消委会。

伏雅枢和消委会的同事们调查后认为张女士反映的情况属实。为了做好这次纠纷调解,伏雅枢做了许多功课,除了认真学习《保险法》,还查阅了近年来公开的法院判例和文书,。

2021年1月23日,内江市消委会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调解此案。经过两轮陈述和举证质证,最终保险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尽快向省公司汇报后做出答复。此后,该保险公司负责人主动给伏雅枢打来了电话表示,对消委会关于保险法律法规的认知和阐述很佩服,承认了自己对相关规定认识片面,同意按保单约定,一次性理赔张女士4万元并签署了调解书和赔偿确认书。

伏雅枢说:“我将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努力帮助更多像张女士舅妈这样的耄耋老人,让他们的消费更加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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