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行致人死亡 威远交警公布一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内江日报 2021-11-19 01:21 大字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曾利军)11月16日,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其官方微博公布一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今年9月14日9时23分,张某驾驶川K·H××7G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威远县境内的连威路17KM处,因驶入对向车道,从而导致与李某(无证)驾驶的川K·20××X轻便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李某当场死亡。

据办案民警介绍,通过威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现场勘查判定,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张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李某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

民警提醒,在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规则是维护大多数人权益的公共规范,是保护我们生命安全的底线、指引通行秩序的准则,无论是行人还是驾驶人,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敬畏生命、尊重权利,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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