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干部须重“能力”

四川农村日报 2019-12-18 07:27 大字

观 点

□唐兆权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专门解读了“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应该具备怎样的能力”,指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党员组成。

把这些要求和标准加以浓缩,就是“能力”二字,而不是强调资历和年龄。

笔者认为要选拔到有能力、群众满意的村干部,不妨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是尽量从本村选拔。本村人被大家所了解,他也了解全村的情况和人和事,干起事来熟门熟路,顺风顺水,还能克服“走读”“遥控”等弊端。

二是让群众多操心。在选拔干部前要真正到群众中去征求意见,尽量让大家动脑筋,物色能人,通过群众民主推选的村干部群众基础扎实,自然好做群众工作,会得到群众全力支持。

三是做好传帮带。村干部的组成上,最好做到“老中青三结合“,这样能够保证经验的传承,对年轻人的帮带,不会出现决策“一边倒”,换届不会造成断档脱节。要有意识培养年轻干部、后备干部,这些干部接任后,对村里的规划、优势、劣势、发展方法等一切都了然于胸,就位后自然是得心应手,不会“闪火”,更有活力。

四是尽量提高待遇。当前一个村只有四名干部,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如果待遇跟不上,这自然会导致能干的人不愿干,要选到有能力的优秀干部难免成为难事。

五是以能力为重。不要一味追求年轻化,在能力相当的情况下自当是优选年轻干部,但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年轻干部或者年轻干部的能力还没达标,一定不要盲目提拨,以免因为工作脱节而导致群众利益、集体事业受损失。

六是要加强培训。对村干部的培训不只是政策、理论、思想,更多的是实际操作,应适时请一些有能力,工作突出的乡村振兴典型村干部讲技巧、传经验,让村干部多掌握一些实践做法和具体操作运用。

总之,选拔村干部不是看年龄大小、文化高低、资历深浅,而是看这个干部是否有“能力”,是否达到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和协调能力强,公道廉洁,甘于奉献、敢闯敢拼”的要求。只有选拔出有“能力”的干部,才能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群众的利益为重,让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单位:威远县新场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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