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抖音辱骂他人 法官责令:公开赔礼道歉
◇本报记者高波
为发泄对他人的不满情绪,威远一女子竟通过抖音发布对他人带有辱骂、诅咒字样的图片和视频。
日前,经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定发帖人的行为侵害他人名誉权。故一审法院依法判决,责令发帖人连续十日内,通过“抖音”平台或报纸等媒体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
原告:
股东退股后发帖辱骂公司和法人
今年5月,威远某公司及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被告晏某侵害原告名誉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晏某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并赔偿原告张某精神抚慰金30000元。
原告称,被告曾系原告公司的股东之一。2019年3月10日,被告晏某与原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某协商退股事宜,双方发生争执,后经公安机关出警调解,双方之后达成了调解协议。可调解生效后,退股后的晏某竟通过抖音号发布明显带有侮辱性字样的抖音视频及图片,公开侮辱、诽谤原告。
原告张某称,晏某还恶意歪曲事实,导致原告公司生意一落千丈,令他的生活长期处于焦虑、恐慌之中,夫妻关系也严重恶化,精神受到严重打击。在原告看来,他的名誉受损与被告的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故请求法院依法保障原告合法权益。
被告:
删除涉案内容辩称与己无关
面对原告诉求,被告晏某却辩称,原告诉称的抖音号并非自己所有,其发布的内容与被告无关,被告并非适格主体;且抖音发布内容并未指名道姓。被告认为,原告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于法无据。
那么,原告诉称的抖音号,究竟是不是被告所有?庭审中,法院对此进行了调查,法院查明,虽然抖音号的昵称改了,所涉内容也已删除,但被告的抖音号与原告出示的抖音号一致,能够证明原告出示的抖音号系被告所有。
法院查明,2019年3月10日,被告到原告公司协商退股事宜时与原告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扇了被告一耳光,并踢了被告腰部两脚,该事件经威远县公安机关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后原告张某按协议约定付清了医疗费、营养费、公司费用等;并将被告的入股款13万余元退还给了被告。
在这之后,被告通过抖音短视频发布抖音作品6件,其中视频2段、图片4张。有2张图片上和一段视频配有“威远死某公司”“早点去西天”“破嘴”“骗子”“拿着那钱去上天”等辱骂他人的言论,该言论虽没有明确写明二原告的具体名称,但从“威远死某公司”“死某公司的人……大股东”等文字能看出指向了二原告。6件抖音作品均无人点赞。被告现已将抖音作品删除,并更改了昵称。
庭审中,原告提供了公司2019年1月-6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欲证明被告发布抖音作品后公司生意一落千丈。但被告对此不予认可,原告亦没有提交公司原始账本予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无法证明,法院对该组证据未予认定。另外,原告也没有提供张某精神受到严重打击的证据。
法院:
被告侵害他人名誉权
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在派出所就退股纠纷进行调解后,本应化解矛盾,回归正常生活,但被告还对此事耿耿于怀,在抖音短视频上发布诸如“威远死某公司”“早点去西天”“破嘴”“骗子”“拿着那钱去上天”等言论,虽然该言论没有明确写明二原告的具体名称,但从“威远死某公司”“死某公司的人”“大股东”等文字能看出指向了二原告。该言论超过了言论自由表达的合理限度,其主观具有过错。同时,从该信息用语来看,具有侮辱、诅咒的性质,根据社会常识可以认定该言论已损害二原告名誉,应当认定为侵权行为。
由于被告的抖音短视频无人点赞,且事后已删除作品,无证据证明产生了恶劣影响,根据该侵权言论的内容、性质和影响后果等情况,故法院依法支持二原告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澄清事实的主张,但对原告要求被告清除恶劣影响的请求不予支持。同时,由于二原告没有举证证明被告的侵权行为对原告张某的精神产生了严重打击,故法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请求。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抖音短视频等网络媒体或报纸等纸质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持续时间为连续十日(道歉内容须由本院审定,如拒绝履行,本院将择一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判决的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公民和法人享有名誉不受侵害的权利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败坏他人名誉。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侵犯名誉权要承担法律责任。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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