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多部门联动执法 严打非法捕捞

内江日报 2019-04-19 06:30 大字

执法人员打捞废弃渔网

执法人员劝导垂钓人员

(全媒体记者 张生俊)4月17日,威远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统一开展葫芦口水库打击电鱼乱象及春季禁渔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有效保护葫芦口水库的渔业资源和饮用水源水质。

据悉,葫芦口水库位于威远县新场镇、山王镇和观英滩镇交界处。水库从建成起,主要以城市生活、工业用水和农田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等多种效益,每年可向自贡市和威远县提供工业生活和农业用水8000万立方米,服务65万人。水库水域辽阔,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鱼类品种繁多,渔业资源丰富。

保护水库生态环境、渔业资源和饮用水源安全事关大局,具有重大意义。为此,威远县委、县政府制定了《葫芦口一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葫芦口水库库长制》等相关文件。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等7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威远县打击电鱼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坚持“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组织开展打击电鱼乱象及春季禁渔检查行动。

当日下午,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水产渔政局、山王镇人民政府、山王镇派出所、长葫灌区管理局及库区沿岸村组等相关部门,共10名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葫芦口水库开展执法检查行动。

检查组对库区河面进行了全面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张废弃渔网及一名垂钓人员。执法人员现场打捞渔网,并对该名垂钓人员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责令其立即停止垂钓。垂钓人员认识到了自身的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了垂钓行为。

“本次联合检查行动,对在春季禁渔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进行非法捕捞的人员形成了震慑,将有效保护葫芦口水库渔业资源和饮用水源水质。”威远县水产渔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还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加大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查处及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渔业资源的思想意识,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电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和破坏性,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进一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及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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