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纪委关于五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内江日报 2018-03-27 07:21 大字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机关纪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扶贫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现将内江市查处的五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市中区凌家镇柳家嘴村党支部书记甘利权、村主任肖长生擅自变更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问题。2016年10月,甘利权、肖长生未按规定召开“一事一议”会议,伪造会议记录,擅自变更2016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内容,造成便民路少修建99米,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2017年8月4日,甘利权、肖长生二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兴区双桥镇镇村干部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8月,省扶贫移民局下发通知,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再次逐户摸排调查。双桥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李中平,双桥镇凤天村党支部书记张显林、村主任陈历贵、原村副主任宋明贵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再次核实,致使双桥镇凤天村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对象李××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享受75平方米的易地搬迁住房。2017年12月9日,宋明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中平、张显林、陈历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昌市界市镇古堰村原党支部书记蒋华志严重违纪问题。2012年至2017年期间,蒋华志利用职务之便,私藏该村村民养老卡并侵吞村民养老金3800元;在为村民申报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补助中,收受村民现金2000元。在组织审查期间,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并唆使他人进行串供,企图掩盖违纪事实。2017年11月21日,蒋华志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资中县孟塘镇原党委书记朱维轮履职不力问题。孟塘镇在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未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截至2017年10月底,有7户住房未完成主体建设,且有2户居民擅自违规合户建设。朱维轮作为孟塘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孟塘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失职失责,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2月8日,朱维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远县山王镇风桠村干部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工作整改不力问题。2017年5月,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各县区进行了督查暗访,督查发现威远县山王镇风桠村脱贫攻坚推进不力,存在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干部和贫困户对脱贫攻坚政策一知半解;产业发展目标不明确,持续造血的功能不强等问题。因支部班子工作不力,山王镇党委免去刘永高风桠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并对其余班子成员作了调整。威远县纪委在调查中发现,风桠村现任党支部书记谈平、代理村主任蒋艳萍、村文书颜玲对扶贫政策仍然了解不多,产业发展问题没有明显改进。2018年3月13日,谈平、蒋艳萍、颜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查处年,以上典型案例既有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够履职不到位的作风问题,也有侵吞村民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脱贫攻坚一线的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落实好扶贫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以更高、更严、更细的态度,推进***、精准脱贫。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特别是边治边犯的,坚决严肃问责,对典型问题和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中共内江市纪委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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