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甜城英才”引进外,内江市还有哪些人才支持政策?

内江日报 2022-02-12 00:48 大字

一、支持人才带项目引进。带技术来内江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产后,经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认定,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启动资金,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其投资强度和税收贡献达到投资合同约定的相关条件,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二、支持产学研合作。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依法在内江设立实体单位,并带科技成果、技术来内江科技企业孵化器进行转化或孵化的项目,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在入驻内江科技孵化器内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转化并由内江企事业单位为承担单位的项目,经论证符合条件的,从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中分年度拨付50万元或100万元项目资助。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推行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新机制,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益中至少70%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所有。

四、支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创建“技能大师工作室”,对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5—10万元不等项目补贴。大力支持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对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培养企业,由人社部门按行业分类给予3000元/人至6000元/人不等的培训补贴。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作为职工教育经费。

五、支持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和科技创新团队。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获批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等。对新创建的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由受益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资助;对新创建的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给予5—10万元不等的补助,主要用于与引进人才的联合技术攻关。

六、支持人才流动。鼓励科技人员离岗创办企业,对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按规定正常晋升,保留其原聘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不影响职称评定。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小玲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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