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牢就可以不赔钱吗?
◇胡秀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波
“法官,王某兵现在出狱了,有履行能力,他正在卖他的房子,请你们马上恢复执行。”
日前,在威远法院执行局接待室,法官助理胡秀接收了申请人付某某的恢复执行申请。
申请恢复执行:被执行人出狱后准备卖房
“他卖的房子是他本人名下的吗?你有他的联系方式吗?”胡秀问道。
“是他本人的,有联系方式,我把相关线索提供给你们,请你们督促他履行我们垫付的医药费15000多元。”付某某想起往事,眼里噙着泪光。
原来,王某兵是付某某的妹夫,7年前,王某兵和妻子闹离婚,他认为是付某某和其父亲撺掇造成的,遂对岳父和付某某怀恨在心,持刀砍伤了岳父。父亲受伤后,付某某垫付了父亲的医药费15000余元。后王某兵被判处监禁刑。
被执行人不解:坐了牢?为啥还要赔钱!
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后,胡秀随即电话联系王某兵。次日,双方当事人来到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和胡秀接待了他们。
一见面,双方就发生激烈争吵,王某兵埋怨付某某拆散了他的婚姻,害他遭受牢狱之灾,失去了所有。付某某则认为王某兵蓄意砍伤其父亲,罪大恶极,不可饶恕。
当法官问及王某兵如何偿还这笔拖欠多年的医疗费时。王某兵的回答令人意外:“我坐了牢,现在一无所有,没有钱!当初我想减刑,叫他们出具减刑谅解书,他们都不配合,害得我多坐几年牢……”王某兵满腹牢骚,认为自己坐牢是因为付某某的原因。
“你坐牢,是因为你触犯了刑法,是国家对你故意伤害罪的处罚,并非申请人的意愿让你坐牢的,现在我们是在讨论民事案件的赔偿问题,你明白没有?”胡秀向他释法析理。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坐了牢还要赔偿,我坐了这么多年牢,已经是对我很大的处罚了。”王某兵不解。
法官硬核说法: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坐了牢就不用赔偿
“你要是能找到一条法律,能证明你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一万多元我就帮你付了。”面对被执行人的说辞,法官周权向王某兵做了进一步的解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坐了牢就不用民事赔偿。”
接着,法官再次向王某兵做了进一步的开导:“婚姻需要两个人经营,造成离婚你自己也应该负责任。以前的事不要再提了,相互埋怨三天三夜也说不清楚。你之前做了错事,受到了应有处罚,你今后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这是国家对你的要求。对于你已去世的岳父和前妻的姐姐,你是不是欠他们一个道歉?你真诚道个歉,也许付大姐看在你现在出狱生活比较困难的基础上,在金额上会做一点点让步。”
“对不起,我做错了,我现在生活也困难……”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的情绪都有所缓和,王某兵表示,他愿意赔偿,但他现在没有钱。
“你名下有房产,之前我们考虑到这个案件标的只有一万多元,经申请人同意就没有查封你的房子,现在如果你有财产而不向法院报告,我们将依法采取查封房子等强制措施,到时你办不了过户,自己负责!”
在法官的调解下,当天,王某兵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14000元拖欠的医疗费用,并答应支付诉讼费和执行费。案件得以完满执结。
法官点评:服刑只是履行完刑事责任,但民事部分的责任仍须履行
在一些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常有一些被执行人有认识上的误区:认为自己已经坐过牢、服过刑,就不必再履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这可大错特错!服刑只是履行完刑事责任,但民事部分的责任仍须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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