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内江公共机构全面“禁塑”

内江日报 2021-10-14 09:44 大字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俊钦)10月13日,记者从内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获悉,当前,内江正按照《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引导、认真组织实施、强化评估检查为抓手,全面抓好全市公共机构“禁塑”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公共机构评估检查工作。

组织领导方面,各级公共机构提高思想认识,将“禁塑”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内容、进度,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确保2021年底前,实现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停止使用“禁塑”名录(第一批)内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工作目标。

宣传引导方面,各级公共机构加大“禁塑”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介,开展“禁塑”宣传培训,引导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提高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制品、植物纤维制品等非塑制品的识别能力。同时,认真总结本地区本系统在“禁塑”工作中形成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宣传推广。

组织实施方面,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开展“禁塑”摸底调研工作,准确了解本地区、本部门日常办公、会议活动、食堂、用餐等区域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积极选用可降解或其他环保替代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塑料制品。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强化分类回收,实现塑料垃圾源头减量。

评估检查方面,各级公共机构对照《四川省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评价细则》,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将自查自评情况报送至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对同级公共机构开展评估检查,并于每年11月20日前将评估检查情况报送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评估检查结果将作为内江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评价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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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1.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盒、碗、盘、碟等。

2.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刀、叉、勺等(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3.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4.一次性塑料水杯、饮料杯。

5.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6.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说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聚氯乙烯、乙烯-醋酸乙烯、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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