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 告 (2020)川1002民破(1)号
本院原定于2021年4月13日上午9时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的内江市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现因债务人内江市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缺失,资产与债务情况难以厘清,导致管理人执行职务工作滞后,审计工作不能按期完成。经管理人申请,本院决定将内江市长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延期至2021年6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会议其余事项不变,请各债权人准时派员参会。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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