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行动 执行涉黑恶财产1655万余元
◇本报记者 高波
2020年,市中区法院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紧盯“打财断血”“黑财清底”目标,统筹推进专项执行行动,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取得良好成效。
执行涉黑恶财产1655万余元,“7.26”案涉黑财产最多
“黑财清底”是针对涉黑恶势力犯罪分子,执行财产刑及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
2020年12月30日,市中区法院就扫黑除恶“黑财清底”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市中区法院通报称,2020年,市中区法院受理的涉黑恶执行案件已全部结案,申请执行立案标的金额2203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1655万余元,执行到位率74.74%。其中,执行“7.26”重大涉黑案件到位金额达1591万余元。
“7.26”案,是内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首例开庭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以苏某为首的20多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成员均受到了法律严惩。
其中,苏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9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二年,并处相应罚金;对苏成等人的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这起案件的审结,为市中区白马镇当地群众扫出了朗朗乾坤,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该案从审判到移送执行后,工作重点也转为涉案财产的处置。由于该案涉案财产种类多、数量大、利害关系人多、法律关系复杂,为确保财产处置依法有序推进,市中区法院指定专人负责资产处置,做了大量细致的具体工作。最终,实现执行“7.26”重大涉黑案件到位金额1591万余元。
多措并举 确保涉黑恶财产应清尽清
2020年,市中区法院涉黑恶执行案件结案率100%。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位居前列。
确保“黑财清底”应清尽清,市中区法院采取了何种措施,有何特色亮点?
通报会上,市中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邱乐峥介绍称,为加快办理案件,该院构建了“快速通道”,对重大涉黑恶案件领导包案,并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案件执行,通过“定人、定时、定责”结案制度,定期进行分析通报、盘点结案,层层压实责任。
此外,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注重对涉案财产的查控和处置,指定专人负责涉案财产权属核查、查封、冻结、网络司法拍卖等工作。结合实际情况,促进当事人主动赎回,节省了司法拍卖时间,节约了司法资源;对涉案财产的追缴、没收实行实物上缴方式,按财产现状直接上缴财政部门,极大地加快了资产处置进度,有力解决了财产处置工作中周期长、变现难、效率低的问题;加强和被执行人的家属、亲人沟通交流,充分释明减刑假释规定,促进其为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进一步提升执行到位率。
同时,市中区法院在本次“黑财清底”专项执行工作中,法院还通过“两微一端”、LED屏幕等载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效促进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另外,还通过阳光执行APP、抖音APP等平台推送执行工作信息,并通过组织公开退赃、推送典型案例等强化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获得群众一致认可,切实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社会评价。
2021年,市中区法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对涉黑恶案件涉案财产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将黑恶势力财产深挖到底,竭尽全力实现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的应执尽执,坚决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用实际行动弘扬司法正气,全力促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成果及时兑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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