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经开区:采取四项措施 构建大调解格局
(记者 胡信柯)10月13日,记者在内江经开区司法分局了解到,为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内江经开区采取四项措施,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以来,共排查矛盾纠纷1270次,调解矛盾纠纷1495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件),调解成功1494件,调解成功率99.9%,调解满意率达到100%。
健全网络体系,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按照“哪里有人群,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需要调解,调解组织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原则,实现调解网络镇(街道)、村(社)、组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调委会31个,其中乡镇3个,社区18个,村级6个,专业性、行业性4个。
提升综合素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为适应调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中,区相关部门选聘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员作为专职调解员,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目前,全区共有调解员280名,专职调解员132名。
完善机制制度,调解程序进一步规范。区相关部门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推行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引入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区、镇、村三级研判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情况及其特点、规律和成因等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同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预防化解措施提供决策依据。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预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安排专人做好稳控工作。
总结推广经验,调解成效进一步扩大。内江经开区定期组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全力推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上水平、出经验、出典型。优化镇、村级调委会,同时健全培训制度、值班制度、定期排查调处制度,运用“四级三调”(“四级”即:镇、村、组、户;“三调”即: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工作方法,提升内江经开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整体服务质量。全区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街道)、矛盾不上交”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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