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在高速路上“捡”到一辆车……驾驶员弃车只为追女友,被罚200元记6分
8月25日是“七夕”节,晚上12点,一对情侣吵架,把车扔在内江高速公路上,车窗开着,车里有6600多元的现金、一部手机以及几万元的欠条。
这是怎么回事?
现场高速路上“捡”到车
8月26日凌晨零时30分许,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三分局二大队执勤民警陶蕴涵、银虓巡逻至内江站进站口发现,一辆白色小型客车停放在高速公路上,该车两侧车窗打开,车门未锁,车上无任何驾乘人员,同时车辆引擎盖已凉,车钥匙并不在车上。
民警通过“移动巡逻盘查系统”对车主进行核实,发现该车主没有驾驶证,在尝试电话联系时,发现对方电话已关机。
在车边等待车主一个小时候未果后,执勤民警在全程录像监控的情况下对车上物品进行盘点,发现车上放有现金6670余元、手机一部、银行卡12张、身份证1张、欠条30余张、账单两本,其余物品若干。同时,为防止该车辆影响高速公路其余车辆行车安全,在确保拖车安全的情况下,由路政管护公司将该车拖至专门停车场进行停放。
8月31日,车主肖某某和驾驶员肖某来到该大队所在地,民警通过进站记录、车上身份证信息以及手机解锁情况,核实肖某为当时该车驾驶员。
原由七夕节弃车追女友
此时,肖某才向警方阐述了当天的实际情况。“七夕”节当晚,肖某(酒业供应商)在收完账后,和女友在内江市选择“七夕”礼物,由于女友想要一枚戒指,肖某不同意,两人产生矛盾。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时,女友情绪失控,要求肖某靠边停车,随后开门翻出高速路跑离现场,肖某也随即弃车追赶女友,完全忘记自己还有一辆车“甩”在高速公路上。当他反应过来时,已经是第二日凌晨。
由于肖某存在信用问题,所以该车是以其亲姐姐肖某某身份进行贷款购买,而肖某某长期在外地务工,8月30日才回内江,这才陪肖某共同取车。
民警就该事件对肖某进行现场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肖某也表示将吸取这次教训,不会再犯类似错误。陶蕴涵记者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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