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婆婆被环卫车撞成“植物人”,揭开当地“伤疤”:为何环卫车多未上牌? 车辆管理方:已梳理现有车辆,对符合条件车辆统一上牌
内江没上号牌的环卫车蒋女士的母亲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后续护理费用巨大
去年8月7日早上6时许,年过六旬的王言秀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无号牌环卫车撞倒,致颅脑、肋骨等多部位损伤,至今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女儿蒋女士认为,无号牌环卫车存在安全风险,“这是一个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希望这个问题引起社会关注,尽快纠正现有不完善的问题。实际上,内江市城区环卫车辆“无号牌上路”的现象一直备受当地群众关注。那么,当地“无号牌环卫车”为何不上号牌?对此,红星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走访。
一场车祸
六旬婆婆被撞成“植物人”
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
时间回到2019年8月7日,早上6时许,王言秀背着腰鼓准备到附近广场健身娱乐。在穿越一处斑马线时,她被一辆左转的无号牌环卫车撞倒,头部流血不止,整个人失去了意识。后经送医检查,王言秀系颅脑损伤、多根肋骨骨折等,当即被送入重症监护室救治。
据其女儿蒋女士提供的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2019年)8月7日早上6时56分许,驾驶人杨某某驾驶内江市东兴区行政执法管理局(现为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的无号牌长安牌轻型货车,在左转进入兰桂大道时,与人行横道线横过道路的行人王言秀相撞,造成王言秀受伤……驾驶人杨某某的过错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行人王言秀无过错行为……责任认定“驾驶人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王言秀不承担事故的责任”。
蒋女士告诉记者,母亲王言秀现年63岁,事故发生前,母亲的身体状况良好,平日里除了在亲戚家帮忙,还喜欢敲鼓的运动,时常和几个朋友到附近广场去敲鼓健身。截至目前,母亲的医药费已花去62万余元,欠费10万余元,待担责方缴纳。主治医生邹佳介绍,王言秀系颅脑损伤,目前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需要专业的护理和照顾。
双方说法
家属:要求一次性赔偿
对方:可在法律范围内赔偿
蒋女士告诉记者,经过10个月的治疗,母亲情况并不理想,因此她和妹妹考虑让母亲转院。然而,“我们要求他们(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转院并承担医疗护理等全部费用,但他们说转院后要我们先垫付,不能预支。”蒋女士还提出过针对此事故的“一次性解决”的想法,即综合各项赔偿条款给予一次性赔偿。但双方仍未谈成,正在进一步协商中。
6月10日,蒋女士回复记者,经家人协商,如今只有一个诉求,就是一次性解决,因为“不想去要钱了,要钱太痛苦”。她认为,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肇事司机应该是共同承担全部责任,其中,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最大,因为是无号牌车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近日,蒋女士在网络上发帖讲述了该起事故:“这不仅仅是一次普通的交通事故,这是一个重大的安全责任事故……这些无号牌车有多少不为人知的事(如何年检,审车,躲避交规罚款等等),每天有多少这样无牌不安全的马路杀手行驶在道路上……”
对于家属方的诉求和说法,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蒋女士在网络发布的信息中存在“断章取义”的情况。他称,事故发生后,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始终积极对待,协助医院救治伤者,安排专人协助家属,还请了两名专业护工。同时,该负责人也向家属表态,不管情况如何,继续治疗,保障医疗费用。至于赔偿问题,只要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双方也可以通过司法调解等渠道确定赔偿金额。
记者调查 /
一个区70余台环卫车 仅三四台符合上牌条件
家属方质疑无号牌环卫车存在安全风险,那么当地环卫车为何没有上号牌?红星新闻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走访。走访过程中,记者看到接近20台环卫车,其中无一悬挂有号牌。
车辆管理方:
主要原因是排放标准不达标
内江市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另一位相关负责人介绍,据他了解,包括东兴区在内,内江市所有环卫车几乎都没有上号牌。以东兴区为例,目前有各类环卫车辆共计70余台,全部没有上号牌。他分析,主要原因还是排放标准不达标。该负责人说,环卫车辆属于特种车辆,由于技术参数和排放标准等限制,无法登记上户上牌。作为管理方,他们也多次向上级和交警部门反映,希望上号牌,但都没能实施。近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已经梳理了现有车辆,对符合上号牌条件的车辆进行统一上牌。
“经过梳理,我们符合上牌条件的有三四台。”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这次的标准,国五排放标准、重3.5吨及以上的环卫车辆可以上牌。从东兴区的环卫车辆情况来看,绝大多数不满足上述条件。其实,作为管理方,也希望车辆能上号牌,这样才能更规范地管理。内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环卫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内江市四个区的环卫车辆分别由各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没上号牌”这个问题已经存在很多年,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是,没有牌照不影响保险,发生事故是正常理赔;环卫车辆是按照自行编号的方式进行管理。
交管部门:
可能存在不达标便不能上牌的情况
红星新闻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根据2019年7月5日发布的四川省关于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相关内容:对未达到本通告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注册登记。
其中注明有“重型柴油车:自本通告实施之日起,成渝地区四川省区域内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仅含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车辆),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因此,可能就存在不达标便不能上牌的情况。
对于无号牌环卫车辆在城区上路行驶现状及其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记者联系了内江交警支队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但截至发稿时,未获对方回复。
公开信息:
内江交警曾经对“无牌环卫车”进行处罚
记者在内江市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到一条2018年9月17日的网民留言信息,该网民指出:我有个问题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内江的所有垃圾清运车、扫地车、洒水车等环卫车辆,前后都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而上路行驶。
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回复留言称:交警支队高度重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第一时间要求直属二大队进行核实,同时将您反映的情况通报给东兴区城管局,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严禁违反交通规则在城市道路上作业;二是深入走访东兴城区垃圾保洁公司,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相关负责人和环卫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环卫车上路作业;三是加强巡逻管控力度,依法严查环卫车逆行、闯红灯、抛洒滴漏、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记者还发现,对于“无号牌环卫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内江交警也曾做过处罚。据内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内江公安交警”2019年3月13日发布的一则消息,2019年3月10日,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二大队接群众举报后查处了一辆无牌无证的运渣车在高新区汉安大道东段存在闯红灯、不避让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调查核实的情况为:范某某驾驶的运渣车购于2013年3月,至今未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该消息配发的图片中,被处罚车辆挡风玻璃上印有“环卫”二字。最终,司机范某某被处以罚款400元、记9分的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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