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索乘客高额转乘费 内江8人获刑

四川法制报 2020-01-03 00:54 大字

本报讯(况金)2019年12月31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孔繁兵等8人恶势力团伙犯强迫交易罪一案,判处被告人孔繁兵有期徒刑2年5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分别判处其余被告人有期徒刑2年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至8月,被告人孔繁兵伙同被告人黄刚、袁志兵等人,盘踞在成渝高速公路内江市市中区苏家桥收费站附近从事非法营运,多次利用过境乘客急于返乡的心理,将接到的乘客带至偏僻处为乘客拦车、叫车,待乘客上车后,采取堵门、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索取高额转乘服务费,逐渐形成了一股欺压过境乘客、滋扰当地居民、危害社会稳定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严重破坏了内江高速公路出入口及客运站的秩序。

法院认为,被告人孔繁兵、黄刚、袁志兵、张文、吴成、张凯、刘强、王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构成强迫交易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张文另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遂依照《刑法》相关条款,根据8名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及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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