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抓了44只癞蛤蟆 男子违法

四川法制报 2019-12-24 08:13 大字

近日,内江男子张某被内江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移送审查起诉,原因竟是因为44只癞蛤蟆……

今年6月11日晚,炎炎夏日,张某听着外面的蛙鸣声,心生一计,何不抓点癞蛤蟆挣点钱?说干就干,张某立即带上手电、口袋,准备骑摩托车到朝阳镇抓癞蛤蟆。怕自己一个人顾不上看摩托车,张某还特意叫上妻子帮着守车。夏季,正是癞蛤蟆出没的季节,不一会,张某袋子里就装了好几十只。不过,手电的光芒在夜间特别显眼,一路人发现了张某的行为,就拨打了报警电话。12日凌晨2许时,森林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将正准备收工回家的张某抓个正着。打开袋子,里面一共有44只癞蛤蟆。张某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感叹道:“没想到抓癞蛤蟆也犯法……”其实,癞蛤蟆只是民间俗称,而其学名叫做“中华蟾蜍”,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象张某这样捕捉了20只以上的,已经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孙溢

警方提醒>>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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