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本报讯(张群英)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长张军“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指示精神,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出台了《办理群众来信回复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共22条,从明确工作属性、明确工作原则、明确工作职责、明确回复方式、明确回复时间、明确结果适用六个方面对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明确,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负责向本院提出的控告、申诉、举报、建议意见等信访事项的接收、审查受理、移送分流、程序性回复及催办工作,并指定专人接收群众来信,建立群众信访工作台账,并将信访来源、信访人基本情况、主要诉求、分流情况、7日内程序性答复情况、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情况等内容逐项录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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