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二十五条细则”划清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范围

内江日报 2019-10-15 01:56 大字

(徐衍敬)“我们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时间不长,大家对如何履行监督责任都很茫然,中央、省、市、区出台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虽然有一些这方面的内容,但大多是一些原则上的要求。”市中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时,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邓东华说出了他的困惑。

为解决这一困惑,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用五个方面二十五条监督细则为各派驻机构圈牢日常监督的“责任田”。

该《实施细则》紧扣派驻监督工作,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能、目标任务和监督方式,突出政治监督、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内容。

“通过规范化文件划清派驻机构监督责任与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间的界限,有利于各派驻机构聚焦‘主业’、找准‘探头’作用发挥的着力点,深耕日常监督。”邓东华说道。

据了解,该《实施细则》细化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具体监督内容,划出了“监督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牵头职责履行情况”“区纪委监委工作安排执行情况”这五大方面二十五个具体监督内容,并规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每月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督检查。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部门行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发挥“驻”的优势对监督内容进行再梳理、再细化,分别制定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个性”举措。在此要求下,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创新建立“一组四单”综合监督方式,驻区发改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三重一大”双报到、双表态制度……

“下一步,我们还将成立监督组,定期对各派驻机构开展监督,将落实情况量化细化,实行季度通报,作为年终工作考核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落实不力、考核靠后的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该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尹忠表示。

据了解,该区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以来,共开展谈心谈话433人次,作风效能监督检查254次,党风廉政监督检查138次,专项监督检查244次,参加“三重一大”会议22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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