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万专项资金,助力小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

内江日报 2019-08-05 06:26 大字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到企业检查项目运营情况

◇本报记者 张小丽文/图

“基于大数据的高校学生智能管理平台研发与应用”“水生植物资源收集及在沱江河流域生态修复中的利用”“自走式道路地砖和路缘石铺设机器人及配套装备研发”……这些听上去“高大上”的科研项目,都是即将获得2019年度内江市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的小微企业项目。目前,它们已结束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的公示期,即将进入资金拨付阶段。

“每个项目将获得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扶持。”市科学技术局计划高新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支持市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和技术在内江市转化、孵化,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以及市校(院)合作活动的开展,2015年,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内江市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总额达2000万元。今年,共有42户企业申报了这项资金,经过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最终确定20户企业获得专项资金扶持。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内江市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支持对象为从事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部门及高校科研院所,“主要是在市内各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成立时间不长,规模不大,这笔资金可以帮助他们缩短将研发成果从实验室‘搬到’市场的时间。”

据了解,专项资金申报遵循项目管理、逐级申报、逐级审核的原则,申报单位按照市科技局发布的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及其他有关要求,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至归属科技主管部门即可。市科技局负责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初审、专家评审,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审批等程序,确定支持项目及额度。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局下达预算安排计划。

今年2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对2015年出台的《内江市科技孵化和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其中新增专项资金每年支持孵化和成果转化项目个数;明确项目支持类型、方式和范围。同时,修订后的《办法》对创新载体项目不再支持,进一步明确了市校(院)合作工作经费的支持对象必须是开展了市校(院)合作并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支持孵化和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市校(院)合作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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