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区公安分局获卫生单位称号

四川法制报 2019-06-21 08:36 大字

2018年,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不懈的开展创卫活动,推动了单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民警职工辅警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水平达到了四川省卫生单位标准的要求。根据《四川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2018年四川省卫生县城、卫生乡镇(街道)、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和无烟单位的决定》(川爱卫发【2019】1号),该局获得“2018年四川省卫生单位”称号。

雷小平 钟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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