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中区试点养老院“公建民营”
四川日报讯(内江日报记者 刘颖 四川日报记者 邵明亮)3月26日,天气晴朗。记者走进位于内江市市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只见青瓦白墙、花木葱茏,小操场、健身器材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几十位老人正在院内散步赏花、下棋娱乐。
“生活环境比以前好,食堂饭菜种类也更多更好吃了,还有专业的护理人员24小时照顾。”前段时间刚满百岁的老人刘光志是名退休教师,谈到在养老院的生活,她十分满意。
作为内江市首家试点“公建民营”的养老院,中心通过置换租赁国有资产的方式,由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将其租赁给“大自然老年公寓”使用。
公建的养老院为何要租赁给社会企业运营?
据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仅内江市市中区,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人就有近10万人。一方面,多数公办养老机构存在的资金有限、经验不足、缺乏专业管理;另一方面,庞大的老龄群体也滋生出一个可观的养老产业市场。
如何将二者有效整合,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去年10月,内江市市中区跳出包揽思维,针对养老产业发展实际,将中心租赁给“大自然老年公寓”,面向社会开展有偿养老服务,并且兼顾部分政府托底特困人员实行兜底供养。
“根据每个老人的情况,每月收费为1600元-1900元不等。”市中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西韦介绍,改造后的养老院共设有252个床位,自2018年10月投用以来,已入住老人150余位。
“政府将养老机构租赁出去后,职能定位从直接管理变为承担监管责任。”据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副局长郑平介绍,该局已制定出一套监管机制及相关的考核评估体系,对运营机构进行考核监管,如每月至少一次随机检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每年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等。
郑平说,市中区试点“公建民营”养老院建设,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模式,对于盘活公办养老机构资源,发挥国有资产社会属性,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水平,都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原载于2019年4月1日《四川日报》第七版)
新闻推荐
近来,内江经开区四合镇全力打好开春消防保卫战。制目标夯责任。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做到主要干部亲自抓、分管干部具体抓...
内江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内江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