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不合格粉条 鱼馆被罚1.5万

内江日报 2019-03-27 11:01 大字

(全媒体记者 袁亮) 近日,东兴区市场监管局对东兴区某鱼馆使用的粉条进行抽检,发现其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最终,当事人被处15000元罚款。

当事人使用不合格粉条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东兴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延伸阅读:

粉条在制作过程中,为了保证其顺滑的口感以及成品的柔韧性,一般会加入含有铝元素的物质(通常是明矾),铝元素一旦摄入过量,会影响人体对钙、铁等元素的吸收,不过铝元素虽然不是人体必需元素,但是食用少量对身体并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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