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领无主车辆的公告

内江日报 2019-03-15 08:13 大字

我局在工作中查获一批摩托车、电瓶车,由于无车牌及车辆识别码等相关标识,无法查证车辆所属人员,请各位车主自本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2019年3月15日至2019年9月14日),携带车辆相关合法证明及车主有效身份证到我局警务保障室(联系电话:0832-2155067)办理手续后认领。逾期不予认领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作为无主车辆依法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2019年3月15日

新闻推荐

东兴区锦绣社区:拆除辖区违建200平方米

拆除违建车库(全媒体记者张生俊)“这里的违建存在有十多年了,终于拆除了……”3月13日,东兴区拆违控违办、区城管执法大队、...

内江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内江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