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品”来路不明,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全媒体记者 袁亮
近日,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内江市某药店存在卖假药行为。经查,该药店所售的“壮阳药”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的相关规定,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店作出了罚没款22900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该药店共向投诉举报人售出4盒名为“美国A片”的“壮阳药”,货值金额为400元。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对该产品进行了检查,发现该产品标签上无生产许可证编号、无产品标准代号、无净含量、无生产者联系方式,仅标注有:沪卫特食字(2010)第0143号,属于食品类,同时,该产品外包装还有表意明确的字样,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五)产品标准代号;(八)生产许可证编号”的规定。
此外,该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的规定。
最终,内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该药店作出罚没款22900元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内江市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志愿者等300多人在市中区全安镇洪坝村开展春季义务植树活动。(记者王斌摄)...
内江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内江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