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内江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政策问答

内江日报 2018-12-14 08:17 大字

为方便广大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现将2019年内江市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政策以问答形式提前告知。具体事宜可咨询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或登录市、区教育部门网站。

一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以进城务工人员“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9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除按照《内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内教基〔2016〕430号)文件执行外,将落实教育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从2019年开始,公安部门不再出具居住证明,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居住证。

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在当年5月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登记(具体时间、登记点由县区自行确定和公告)。登记时须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在公安部门登记备案的该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申请就学地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申请就学地工商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为申请人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申请人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申请人在该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相关证明(房管部门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或水电气缴费清单等)

三问:选择在主城区划片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截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以招生对象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即“两个一致”)为依据,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划片学校入学。选择在主城区划片学校就读的招生对象,须出具在该校划片辖区范围内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和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且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当年4月30日前。

其他特殊情况迁户籍到学校所划片区内,户籍迁入时间须在入学当年的上一年12月31日前,如:2019年入学的招生对象户籍迁入时间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迁入户籍或户籍迁入后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均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学校,不能选择到片区内学校就读。

四问:若户籍迁入某学校片区内,可以转学吗?

答:主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因户籍迁入等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须在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在规定班额内)的前提下,经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入。若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内江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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