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员工遭辞退”是一种该治的社会病
汪昌莲
近日,四川内江疑似艾滋病感染者谢鹏(化名)诉某公司劳动争议案在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主持下进行了调解。此前,其疑因查出艾滋病,被内江一家公司辞退。经法院调解,谢鹏已重回工作岗位,公司并补发了两倍工资。
(据《成都商报》)
艾滋员工遭辞退,是一种社会病,必须对症施治。一直以来,我们都在提倡“关心艾滋、全民参与”的理念,可是很多人并没有真正用心投入和全情付出。艾滋病患者,不管是通过何种途径感染的,都是人生中的一大不幸,社会和公众理应给予他们特别的关爱和保护;更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公民,人身权利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相反,社会及公众歧视、孤立艾滋病患者,可能会导致部分艾滋病患者故意隐瞒病情,给社会造成传播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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