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承担意识,切实守住金融风险底线,构建和谐金融消费环境。3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内江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人行内江中支”)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工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14家金融机构参加此次活动。
“新版人民币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来识别”“这些金融广告不可信”……记者在活动现场看到,人行内江中支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宣讲打击防范非法集资、反洗钱等金融知识,普及金融产品、服务、法律及相关案例。
通过现场宣传和生动的讲解,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非法金融广告的警惕性,有利于广大群众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据了解,此次活动将持续到3月23日,活动期间全市将发放30余万份宣传资料。
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平台投放非法金融广告,误导金融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自身风险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甚至通过吸引眼球的广告内容诱骗金融消费者参与非法金融活动。
金融消费者如何才能识别金融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呢?人行内江中支工作人员认为,可以从金融广告的基本特征进行识别。例如:金融消费者可以从金融广告在投放前是否取得相应的业务资质,金融广告的内容是否与取得的金融业务资质在形式和实质上保持一致;金融广告是否具有可识别性,是否显著标明“广告”字样;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风险责任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如标明“投资有风险”等字样;金融广告是否对金融产品或服务的未来效果、收益等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金融广告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金融服务或者金融产品,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对过往业绩作虚假或夸大表述;金融消费者可辨别金融广告是否对投资理财类产品的收益、安全性等情况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金融消费者可辨别金融广告是否违法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内容等。
此外,金融消费者要增强自身风险责任意识。金融消费者通过广告接触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先了解相关的基本知识,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的从业人员,再结合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作出谨慎选择,坚决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金融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有: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尊重权、消费者信息安全权。(蒋金凤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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