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曾利军
全媒体记者 黄彬鹏
2017年,市中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理念,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
狠抓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中区人民法院抓牢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发挥惩治犯罪、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10件,审执结5291件,结案率为96.03%。
深化司法改革,推进严格公正司法。2017年,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70件,与省法院确定的法官年人均办案量不少于130件的任务量相比,超出31%;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全年办案346件。实行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方式。实行扁平管理,推动审判权“去行政化”,裁判文书实行“谁审理、谁签发,谁签发、谁负责”。
践行司法为民,提升司法服务水平。2017年,市中区人民法院,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推进“三型”人民法庭建设,实施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36万元,救助困难当事人12.3万元。积极推进“阳光司法”,全面深化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公开平台建设,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公开裁判文书5241份,公开率达100%。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开展“法律七进”活动23次,到校园开展“反校园暴力”、到贫困村为留守儿童开展“保护自己、远离伤害”讲座等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司法使命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司法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明底线、知敬畏”“四对照四提升、做忠诚卫士”专题教育活动,切实发现、整改问题。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着力加快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群众诉讼、司法管理,通过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法院工作呈现出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公开常态化。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认真开展“一对一”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3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工作、开展座谈、担任庭审考评评委85人次。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对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合理安排,有力保障,陪审率保持在95%以上。
2017年,市中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优秀法院”,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法院监督联络工作先进集体、“执行大会战”集中行动先进集体、案件繁简分流调解速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荣获“内江市依法治市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院团支部被团中央表彰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院办公室被省工会授予“四川省工人先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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