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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履职为民谱新篇

四川经济日报 2018-02-05 09:55 大字

2017年12月1日,注定是内江法治建设史上值得纪念的日子。备受关注的《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草案)》获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并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着内江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正式诞生。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早在2011年11月28日,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关于加强甜城湖保护管理的决议》。2013年5月1日,市政府出台实施了《内江市甜城湖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2016年11月29日,市委七届二次全会通过《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建设和保护好沱江流域绿色生态系统,是保障内江永续发展的根本之举,是内江发展命脉所在”。内江又一次掀起了保护甜城湖的高潮。

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立法保护甜城湖,已成为内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按照市委决策部署,2016年底,在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内江市在众多的立法项目中,将甜城湖保护立法作为最优先的立法项目,立即付诸行动。

认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反复调研论证……经过36次修改完善和常委会3次审议,《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草案)》最终获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将于2018年3月1日正式施行,此举为进一步强化甜城湖的保护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立法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这是2017年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取得的亮点工作之一。

2017年,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紧扣发展主题,突出民生改善,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坚持把加强计划和预算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听取和审议计划、财政、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依法批准2016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积极支持市政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增长和民生改善。

为贯彻落实好中共内江市委《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绿色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进水清地绿天蓝生态内江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专门调研组,深入企业、镇村,对内江沱江流域生态系统建设与保护、水环境管理、航道管理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全面掌握了治理现状及问题,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在此基础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内江沱江流域综合治理推进情况的报告,围绕内江沱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河长制工作落实、大规模绿化内江行动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及黑臭水体整治等12个方面的问题,对市政府进行专项工作询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直面问题、正视矛盾,从治理规划、治理措施、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应询。通过各方共同努力,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将沱江流域(内江段)纳入首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试点。

高度重视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为目标,对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社区体育场地设施配套建设、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提升高中教育质量等工作进行监督,提出了改进相关工作的建议意见。

持续聚焦脱贫攻坚“头等大事”。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在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开展了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2016年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情况,主要包括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监管,贫困群众住房安全、教育、医疗等情况。支持市政府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强化组织和纪律保障,壮大村社集体经济,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脱贫攻坚实效。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组织和动员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扶贫帮扶,影响和带动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全市8600多名全国、省、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共捐款1883余万元,捐物价值480余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300多名,帮扶贫困户11500多户,提供岗位3500余个。

(毛春燕 李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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