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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 内江统一城乡基本医疗保险

川江都市报 2018-01-05 16:58 大字

内江统一城乡基本医保

2018年1月1日,四川内江市正式施行《内江市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一个名叫“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险种正式进入内江人民的生活。

记者了解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是将原来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二为一”,覆盖原来的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三类参保人群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办法》全文7400余字,包括总则、参保缴费、医保待遇、管理服务、费用结算、基金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个部分。《办法》正式施行,标志着内江市城乡居民今后参加医疗保险实现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医保目录、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

记者了解到,内江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始建于1996年,当时的企业职工大病医疗统筹保险仅覆盖国有企业。从2001年起,内江市先后启动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了内江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

2015年,内江市先行探索,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建立了统一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为进行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改革,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逐步调整为与原“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一致。

截至目前,内江市已有260万人持有社保卡或医保卡,还有100万张社保卡已制作好并将于近期陆续发放到广大参保人员手中,方便参保人员看病就医。

◎内江日报记者 韦小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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