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江市市区涉税事项办理调整的通告
经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为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现将内江市市区(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高新区,下同)涉税事项办理调整通告如下。
一、地税征管机构调整情况
从2018年1月1日起,内江市市区5个地税征管机构按属地原则确定征管范围:中央及省属企业事业单位,市、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按照注册地确定主管地税机关,自然人按应税行为发生地确定主管地税机关。
(一)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内江市东兴区城区内沱江以北、西林大道以西、321国道以南区域内的所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并负责该区域内受委托代征的基金附加的代征工作。
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2-2171573。
办公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中段213号。
(二)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内江高新区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并负责该区域内受委托代征的基金附加的代征工作。
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2-2171573。
办公地址:内江市汉安大道中段213号。
(三)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第三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内江经开区行政辖区内所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并负责该区域的受委托代征的基金附加的代征工作。
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518号(四川省内江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0832-2195011。
办公地址:内江市经开区松山西路24号。
(四)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内江市市中区行政辖区内所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负责该辖区内受委托代征的基金附加的代征工作。
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内江市市中区江华街6号(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办税服务厅),0832-2178878。
办公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江华街6号。
(五)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地方税务局。
负责内江市东兴区行政辖区内除市地税局第一直属税务分局征管范围以外的所有地方税纳税人的征收管理,并负责该区域内受委托代征的基金附加的代征工作。
办税服务厅地址和联系电话: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377号(内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832-2171573。
办公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盛路西段336号。
二、征管范围调整后涉及纳税人办理迁移的有关事项
(一)办理迁移手续。
2017年12月22日~31日,涉及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的纳税人,需携带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个体工商户凭二代身份证)到原主管地税机关领取《划转变更通知书》。
(二)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涉及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变化的纳税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后到原签订税库银联网协议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
三、2018年1月征收期调整事项
因系统维护需要,2018年1月1日至1月7日,内江市市区地税各实体办税服务大厅、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税窗口不受理纳税人涉税办理事项,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不受理内江市市区纳税人涉税办理事项。2018年1月的征收期调整为1月8日至22日。
因系统维护需要,2018年1月1日至1月7日,内江市市区国税各实体办税服务大厅、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税窗口、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仅受理内江市市区纳税人税务登记、发票配领、免税及未达起征点***、申报、优惠备案等不涉及税费缴纳的涉税办理事项。办理车辆购置税相关业务不受以上限制。
特此通告。
四川省内江市地方税务局
四川省内江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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