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礼让斑马线酿出祸端 内江交警公布3起交通事故典型案例

内江日报 2021-11-19 01:19 大字

◇内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付垚霖

今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日前,内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向社会公布了3起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引发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主动防范交通事故。

案例一:

2021年6月16日,市中区环城路,一名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线过马路过程中,一辆面包车从该行人右侧以大约50码的速度匀速驶向行人,面包车直到撞到行人后才紧急制动,冲过人行横道三四米后停止下来。在面包车巨大的冲击力下,行人被撞飞近10米远后落地,导致身受重伤。

据交警部门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里,面包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案例二:

2020年7月21日7时05分,尹某驾驶车牌号为川Q8×××C的小型客车,沿隆昌市金鹅街道从女子岗亭方向往鹅江花园方向行驶,行驶至新华街知行中学外时与行人李某某、范某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及李某某、范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查,尹某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7毫克/100毫升,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询问得知,尹某深夜饮酒,自认为天亮后没事,便驾车外出,不料发生事故。

案例三:

2021年11月8日7时20分,驾驶人曾某某驾驶本人所属川KCS×××小型轿车,由321国道方向经汉安大道往学院路方向行驶,行驶至东兴区境内汉安大道(321国道至学院路)1KM+500M处,与经人行横道横过道路的行人邓某某相撞,造成行人邓某某受伤、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安全提醒

斑马线是保护行人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也是驾驶员的警戒线,礼让斑马线、尊重行人,不仅是文明行车的一种社会道德,更是一项文明规定的法律责任,希望每名驾驶人都能自觉礼让斑马线,用礼让传递文明、用守法保障安全,做文明有礼甜城人,共建共享文明和谐交通。

处罚标准

1.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处以罚款50元,记3分

3.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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