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天盘活一企业 司法协作成效凸显 川渝法院共促执行

川江都市报 2021-01-26 00:47 大字

江阳法院将腾空资产交付给买受人

◎ 肖则兰 任燕 川江都市报记者 方霞

“太感谢你们了,帮助我们找到新的接收公司,我们才能重返工作岗位,新公司还提前给我们发了工资。”1月中旬,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张师傅,为提前领到新年第一个月的工资而高兴。

近日,江阳法院通过四川高院和重庆高院签署的《四川、重庆法院执行工作联动协作协议》与重庆法院开展司法联动和执行协作,成功执结三起追偿权纠纷案件。1月18日,江阳法院将腾迁资产交付给重庆江北法院。从拍卖成交到新企业进场生产运营,仅用时40天,让原本已经停工停产的企业得以盘活,高效实现了川渝两地执行办案的“同城效应”。

借款到期未履行 法院查封拍卖

2019年5月29日,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刘某分别向泸州市某银行借款980万元和970万元。2020年3月23日,该公司又向某贷款公司借款1520万元,由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担保。肖某、刘某某、敖某、重庆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反担保,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其自有的厂房和办公楼向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借款期满后,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刘某未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依照约定,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8日至9日为他们代偿借款本息共计3500余万元。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重庆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肖某、刘某某、敖某、刘某起诉至江阳法院,同时向江阳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20年6月30日,江阳法院对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抵押的厂房和办公楼进行查封。2020年7月16日,该案经江阳法院开庭审理后,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6被告未按约定期限还款,2020年8月19日,四川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江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江阳法院通知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等6名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在确认其无法履行后,立即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依法处置查封财产。

通过两次司法网拍,2020年12月4日,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3700万元竞得拍卖物。之后,泸州明德诚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将竞买的上述不动产交与其独资设立的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使用。

跨区域司法协作 40天交付标的物

竞拍成功,殊不知再现波折。江阳法院在交付拍卖标的物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债权纠纷,其厂房和办公楼内的设备、产品等资产先后被重庆市江北区、渝北区法院及四川隆昌法院查封。同时,该公司已经出现停工停产、拖欠90余名工人薪资70余万元,以及工人多次集体讨薪、供应商集中讨要货款的状况。

面对这一情况,为及时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江阳法院立即向重庆江北法院发出协助请求,经协商,重庆江北法院同意江阳法院将其查封的室内物资进行转运存放,并到达现场给予配合,支持江阳法院的执行工作。江阳法院于2021年1月14日腾空四川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厂房及办公楼内的资产,顺利将厂房和办公楼交付给买受人。

助企业脱困重生 扶上马再送一程

同时,为确保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员工顺利就业、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江阳法院负责人多次与四川泸州白酒产业园区等部门联系协调,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停产的企业恢复生产运营。

1月15日,泸州首诺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组织原公司90余名工人开始投入生产,还提前把工资发放给员工。至此,三起涉民生执行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稳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多赢局面,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企业能如此高效盘活,正是因为有了四川重庆高院签约建立的执行联动协作机制,才有泸州、重庆两地法院密切的司法联动和执行协作,才有民营企业快速的投入生产和转型升级,才有员工合法权益及时的得到兑现和保障。”江阳法院负责人表示,跨区域司法协作是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江阳法院在执行该案件时,紧扣“六稳六保”工作大局,通过多边司法合作、异地联合执行、多部门沟通协调等方式,助力企业脱困重生,帮助群众纾解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泸州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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