宵夜后醉驾致3个朋友死亡 男子获刑超5年还需赔偿近200万

成都商报 2020-05-08 01:30 大字

去年夏天,在和朋友聚餐后,四川隆昌男子李某华醉驾发生事故,不仅让车上的3个朋友失去生命,他还因此身陷囹圄,并承担巨额赔偿。

去年7月16日,李某华向同事裴某借车,搭载同事董某回隆昌老家。当晚23时左右,回到隆昌的他驾车前往朋友谢军、谢强(两人系化名)两兄弟经营的奶茶店。当时,店内还有杨某、罗某、刘某等人。

后来,李某华驾车搭载董某、刘某及谢军,罗某驾驶摩托车搭载另外两人,一同到城区某烤肉店吃宵夜。宵夜时,除董某未饮酒并提前离开外,其他7人以及李某华朋友李某均有饮酒。

饭局结束后,李某华驾车搭载谢军、谢强及杨某行至白塔路某加油站时,撞上花坛和停放在路边的一辆小货车,致使所驾轿车起火燃烧。

此次事故致车上的谢军、谢强及杨某当场死亡。后经血液酒精检测,李某华案发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每98.14mg/100ml,属醉驾。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华驾驶轿车存在醉驾、超速、未注意观察道路情况的行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去年9月26日,李某华被指控犯交通肇事罪一案在隆昌市人民法院开庭。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他后悔不已,并表示以后好好孝敬死者的父母,弥补自己的过错。

最终,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李某华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而除了承担刑事责任,他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今年4月22日,法院判决李某华分别赔偿谢军两兄弟父母和杨某父母因死者死亡所受损失130余万元、65万余元。

红星新闻记者 姚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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