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殉职记者李杰被追授“内江好人”称号
(记者张小丽) 新闻拍了一半,隆昌市融媒体中心记者李杰就倒下了,生命随镜头一起定格在48岁。1月7日,在李杰因公殉职后的第五天,内江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追授李杰“内江好人”称号,并慰问其家属。
李杰1990年进入隆昌广电系统,自2003年起开始担任新闻记者工作。在近17年的职业生涯中,李杰兢兢业业对待每一次采访、每一篇报道,在同事和采访对象中都留下了良好口碑。不仅如此,他还力所能及帮助困难采访对象,曾带头发动同事长期资助隆昌市龙市镇半边街村一贫困家庭的三个孩子上学。
1月3日15时许,李杰在隆昌市云顶镇原亲睦采石厂废弃场拍摄烟花爆竹销毁画面时,意外倒在一处小山坡下,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在生命最后一刻,李杰还紧紧地抱着摄像机。
李杰去世后,隆昌市融媒体中心播发了这篇未完成的新闻报道,以示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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