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幸福美丽隆昌 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隆昌市依法治市工作扫描
法律服务直通车进村
服务农民工法律维权专项法治讲座
观看《法之简》
◇郑雪丽 陈洁 文/图
“公园内环境优美,市民一边休闲娱乐,一边观看法治宣传造型、法治长廊,增强法治意识。”近日,在位于隆昌古宇湖北入口公园后侧的法治文化园,隆昌市退休职工于胜发说。
“这是今年初隆昌建起的内江市首个独立法治文化园。”隆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笔者,长6.87米、高2米多的《法之简》呈竹简样,内容摘抄自法家典籍和法家代表人物语录;禁毒立面图,简述中国禁毒历史和新中国历届领导人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论述……
这是隆昌市开展依法治市工作的一个缩影。
健全机制
做到统筹安排
今年4月,隆昌市成立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下设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4月28日召开隆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内江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打开新局面。
隆昌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全面依法治市“两规则一细则”和 2019年工作要点,各部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对标法治工作评价考核指标,查问题、找不足,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夯实基础。同时,紧扣44项重点任务,结合职能职责,形成具有操作性的施工图、时间表,确保全年目标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服务提质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今年3月,隆昌市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投入使用。目前,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041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公开率100%。
隆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业法律知识和执法规范化培训,集中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指导形成内部标准化操作流程,做到行政执法公平公正。注重引入调解机制,把调解、和解工作制度贯穿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妥善解决行政争议。
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引导16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28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活动。接访、走访、回访26家企业,就如何加强企业法治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出法律建议100余条,协助企业起草法律文书31份,规范劳动合同、投融资合同等138份,促进其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公平正义
提升司法公信力
今年以来,隆昌市扎实开展平安建设“春季五大行动”。政法各单位协调配合,办好各类案件、解决群众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对工作推诿、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把平安建设“春季五大行动”引向深入。今年共开展平安建设大型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平安建设年画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走访群众11700余人次,收集问题和意见建议106条。
开展各种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和“法院开放日”活动,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办案规范,弘扬司法正能量。巡回法庭面对群众“零距离”,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体现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畅通法律援助绿色服务通道,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6件,解答法律咨询1600余人次。
工作中,强化部门合作,构建党委领导、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法院主体推进、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依法执结一大批积案和难案,执行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合力破解生效判决执行难问题,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注重提高数据录入质量。
长治久安
加强法治社会治理
今年3月,隆昌市法院荣获2016~2018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全国仅65家法院获此殊荣。古湖街道、普润镇、山川镇荣获“省级法治示范镇(街道)”称号;古宇村被表彰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市有省级“法律进村(社区)”示范点2个(古宇村、山川社区),内江市级“法律七进”示范点13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4个、法治示范镇(街道)7个。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公安部门共侦办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3个,侦办九类涉恶案件49件,刑拘84人。检察院决定逮捕认定涉恶11件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7件22人,法院一审判决1件6人。
在水污染防治工作方面,水利、公安等部门构建综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印发宣传单6000份,悬挂宣传横幅5条,出动宣传车2台,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查处涉水案件1件。
学法用法
推进“七五”普法工作
隆昌市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共计20余次;以“周末党校”为载体,开设法治课程,推送领导干部学法短信。组织开展全市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向学生讲解校园欺凌、毒品、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解答学生提出的法律疑问,惠及62000余名师生。
专项服务“农民工”,开展服务农民工法律维权专项行动,安排专业维权律师和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在农民工春节返乡期间,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开展系列法治讲座,引导群众学法、懂法、知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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