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苏云国: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记者 徐艳梅)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665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812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其中,四川省隆昌市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隆昌市盛达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法人苏云国(回族)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自2010年担任隆昌市清真寺管委会主任以来,苏云国情系少数民族群众,时刻把民族团结放在心坎上、落实到行动上,努力办好关系少数民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好事实事,带领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奉献大众,维护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全市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改变回族群众贫困现状,苏云国在自身创办了隆昌市盛达摩托车检测公司当上致富带头人的同时,多方奔走,积极整合多方力量,采取“一帮一、多帮一”的方式与回族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284对,走上共同致富、共同进步的路子。他实施“一人学一技”“双培双带”计划,对77户回族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和入户指导。他发挥回族群众养牛、种植等传统优势,大力发展肉牛养殖产业,培育肉牛养殖户100余户,大力推广迎祥牛肉品牌,仅2018年就带动回族群众增收720万元,为助力回族群众脱贫致富作出了积极贡献。
苏云国曾先后多次荣获内江、隆昌民族宗教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所在的清真寺被命名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宗教活动场所。
据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是由国务院开展的一项法定表彰活动,每5年评选表彰一次,本次四川有24个模范集体和30个模范个人受到表彰。
新闻推荐
“要仔细看、认真学,这是市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8月29日,隆昌市政协经济委主任王玻带着《隆昌民营经济28条...
隆昌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隆昌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