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个民政”建设 惠及更多群众
各级财政投入救助资金近700亿元,连续6年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年500万余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供养,近1300万人次得到医疗救助、临时救助,138万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推进“五个民政”建设 惠及更多群众。
社会福利制度更普惠——
全省建成养老机构和设施1.2万个、床位50.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万张);为近10万名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人员,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儿童福利主任5.4万名;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120多万残疾人。
基层社会治理更深入——
100%的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2.4%的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依法登记社会组织4.2万个,全省社工专业人才4.3万名;实名注册志愿者560万余人,服务时长超670万小时。
专项行政社会事务管理更规范——
争取国务院批复县级行政区划调整15件,数量居全国第一;稳慎调整乡镇(街道)行政区划526个;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投入4亿元惠及38万户逝者家庭;办理婚姻登记848.6万对,收养登记6400对。
A
“朝阳”和“夕阳”群体 一个都不能少
探访博物馆、科技馆,学习自救互救技能……暑期到来,120名绵竹留守儿童免费参加了当地救助管理部门组织的为期7天的夏令营。
四川省是外出务工大省,留守儿童数量居全国之首。为了呵护明天、托起希望,四川省在全国率先建立省级大儿童工作格局,建立了四川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实现市县级全覆盖,为近10万名监护缺失的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人员,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儿童福利主任5.4万名。
帮扶困境儿童方面,四川省通过低保救助、临时救治、特困救助等方式解决未成年人基本生活问题。对困难的重病、重残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给予补助,对特困未成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资助。联合教育部门积极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全省有孤儿2万余名,通过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每年省级配套资金6000万元,四川省连续4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同时狠抓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保障、机构建设等工作。
除了关爱儿童,被誉为“最美夕阳红”的老年群体,其养老问题也是作为承担社会福利兜底责任的民政部门关注的重点。
2018年,四川省6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已达1181.9万人,人口占比已经超过14%,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让老年人老有所养,拥有幸福美满的晚年,6年来,全省各级共投入100多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投入67亿元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先后将新增民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加以推进。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城乡养老机构3512个、床位50.7万张;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303个;建成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农村互助幸福院507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和50%。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省已有145家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医养结合服务机构2023家,护理型床位10万余张;76.2%的县(市、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线下加盟服务商2万余个;全省有163万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47万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高龄津贴制度已实现全覆盖。
B
助力脱贫攻坚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底线
社会救助是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民生保障和脱贫攻坚的最后一道安全网。近年来,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四川省已建成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建立起“8+ 1”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以及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教育、住房、就业衔接联动等机制,进一步编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全省每年500万余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10万余人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
2018年,四川省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38.5万人,保障特困人员48.5万人,保障人数居全国第一。全省社会救助政策措施的全面落实,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调节社会分配、缩小城乡差距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了让困难群众生活得到保障、心灵充满温暖,2014年起,省政府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达到516元/月、4030元/年,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平均标准达到594元/月、484元/月,牢牢兜住了基本民生底线。
为保障脱贫攻坚有力推进,四川省始终坚持以脱贫攻坚农村低保兜底保障为关键点,扎实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现有138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5个深度贫困县29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22.1%;2017年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2018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达到3720元/年,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加大因病致贫群众医疗救助力度,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医疗保险,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分类救治、慢病签约服务管理、重特大疾病兜底保障等工作。
C
基层社会治理、专项社会事务更有活力
2017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隆昌县撤县设市。
近年来,四川省优化行政区划设置,争取国务院批复县级行政区划调整15件,数量居全国第一;稳慎调整乡镇(街道)行政区划526个;推进依法管界,完成四川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地名标准化率达81.5%。加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千年古县、千年古镇等8类重点地名文化遗产调查,统计地名文化遗产500余个;富顺县、泸县、合江县、阆中市、蒲江县、盐亭县等6个县(市)被认定为“千年古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民政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深入,专项行政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四川省依法圆满完成全省第九届、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00%的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22.4%的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5.3%和44.5%;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普遍建立“三社联动”治理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推进社会组织“两个全覆盖”;依法登记社会组织4.2万个,覆盖国民经济各个领域,成为沟通政府与各类社会主体的重要桥梁纽带。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4.3万名;实名注册志愿者560万余人,服务时长超670万小时,志愿服务氛围日益浓厚。
全省殡葬改革稳步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投入4亿元惠及38万户逝者家庭,科学规划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强化规范管理,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举办“仁孝四川·平安清明·绿色殡葬”等公益宣传活动,连年实现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全面婚姻登记开通网上预约功能,提前启动工作预案,开展特殊时日婚姻登记延时服务,受到社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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