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劣卷烟,没收!

消费质量报 2019-03-22 01:01 大字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梅湧)近日,隆昌市烟草专卖局向隆昌市市场监管局移交一起有关隆昌市双凤镇某副食店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案。移交资料表明,在该副食店抽检的1条云烟(软珍品)以及3条云烟(紫)的商标均为假冒注册,且为伪劣卷烟。

隆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副食店进行检查,并将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检验报告交于经营者,当事人对该报告无异议,并向执法人员陈述,所抽检的4条香烟是一位朋友委托自己销售,并非自己所有,而朋友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

经查,当事人已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该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其4条未销售的侵权香烟,并对其处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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