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决口事故及责任追究不到位 水利部约谈内蒙古相关单位
11月15日,水利部就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增隆昌水库副坝Ⅱ决口事故及自治区在此次事故处理中存在的问题,约谈了自治区水利厅等相关单位,责令其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强化问题整改,并抓紧做好复建工作。同时,对全自治区水库开展隐患排查,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7月19日,乌拉特前旗普降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增隆昌水库副坝Ⅱ发生决口事故。事故发生后,水利部组成调查组赴现场开展调查。调查认为,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在于副坝Ⅱ发生渗漏形成管涌,主坝左坝肩存在防渗薄弱环节。
根据调查结果,水利部形成调查报告,并印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认真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和修复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管理和水库安全管理。10月18日,自治区水利厅上报事故处理情况报告。然而,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实施主体、程序不符合要求,事故定性不准确,责任追究力度偏弱。
针对这些问题,按照水利部部长鄂竟平批示要求,水利部监督司、建设司、运管司、水规总院、建安中心共同约谈了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蒙古水利勘测设计院、乌拉特前旗水利局、增隆昌水库管理局等事故责任单位,提出进一步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要求,严肃处理此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加强水库安全鉴定复核和水库加固方案审核,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要求;抓紧复建工作,对参建单位资质、参建人员严格把关,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管,确保验收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加强运行初期监测工作,按时开展水库安全鉴定;在全自治区开展水库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受批评,深入反思,将按照约谈要求立即组织整改,抓好落实,确保尽快整改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原题为:《强监管 | 水利部就水库决口事故及责任追究不到位约谈内蒙古自治区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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