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催缴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内江日报 2018-06-07 07:08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的相关规定,参保单位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内江市隆昌爱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12户企业长期末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无法联系企业人员。请以下企业于2018年7月13日前到隆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缴费等相关业务。若逾期不办理,企业将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名单:

隆昌爱朋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宏达实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县恒泰建设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县德融化工有限公司

优诺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新雅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隆昌博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隆昌县双凤镇长鑫砖厂

隆昌县龙宇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隆昌县金磊石材加工经营部

隆昌县三联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实能电机有限公司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32-3952362、0832-3924162

联系地址:隆昌市廊桥水岸五合一综合大楼1楼

(隆昌市社保局审计稽核股)

隆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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