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干部上门办低保?骗局!
卿树良李强
男子冒充民政干部,以帮助办理老年证、低保户、五保户等为诱饵,骗取农村老年受害人钱财,共计24655元。
昨(10)日,笔者从隆昌市相关部门获悉,备受群众关注的留守老人系列诈骗案已于日前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卿某某因诈骗罪被隆昌市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和1年缓刑。
“镇干部”上门办低保
套走老人全部积蓄
2017年9月1日下午3时许,一陌生中年男子走进隆昌市黄家镇某村七旬老人魏某某的家中。男子自称徐光明,系黄家镇人民政府干部,此次到某村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在得知只有魏某某及其年迈多病的老伴儿在家后,男子说道:“根据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情况,你们家被镇党委政府评定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天上门主要是和你们两位老人见面,当面核实有关情况,并为你们办理低保等相关手续……”
刚开始,魏某某简直不敢相信天上会掉下如此大一个馅饼,显露出半信半疑的表情。见对方一脸疑惑,“徐光明”拿出手机拨了一串号码,声称联系上了当地某村“党支部书记”,并将手机递给了耳力不好的魏某某。魏某某接过电话,话筒里立即传来某村“某书记”的声音:“老魏呀,徐光明主任是镇上的领导,且系涉事办公室主任,我们村是他的分管和联系村,这次镇干部下乡上门办公统一没让村干部参加,主要是为了更直接、更接地气地服务群众,你尽管放心就是……”
挂断电话后,本分善良的魏某某对“徐主任”的身份深信不疑,遂按照对方要求,在交纳了1万元“保证金”和“政府借款”后,由“徐主任”为自己和身患残疾和精神疾病的老伴办理了“低保手续”。
家中的所有积蓄因办“低保”而花光后,魏某某心里空荡荡的,遂找到当地村委干部询问,村委干部均否认此事,并肯定地告诉魏某某:你一定是遇到骗子了……随即,当地村干部带着魏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两名嫌疑人被抓获
多名受害人来指认
由于该案两名受害人均为丧失劳动能力的70多岁老人,其中一人还身患残疾和精神疾病,且骗子冒充的是当地党委政府干部,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隆昌市公安局黄家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及时将相关案情通报给了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大案侦破机制预案,成立了由刑事侦查大队情报中队牵头的侦破“2017·9·1”诈骗案专案组,隆昌市委也以“督办”的形式,明确指示公安机关务必全力以赴,尽早破案,消除社会影响。
警方初步调查发现,本案嫌疑人系流窜作案,且使用了交通、通讯工具……由于该案发生在隆昌市黄家镇一个极为偏远的乡村,交通条件不便,甚至连普通小车也无法进入,嫌疑人通过摩托车流窜作案,沿途天网监控和社会监控极少。为此,专案组民警多次徒步进入受害人家中进行细致走访,获取嫌疑人体貌特征,并调取沿途仅有的监控资源。
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办案民警发现,在9月1日案发时间段前后,有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进出黄家镇某村,并在黄家镇上逗留。警方打印出该男子的照片交给受害人辨认,魏某某当即哭喊道:“没错,没错,就是这人骗走了我们两口子的钱!”这个重大突破令专案组为之振奋,但很快,民警发现该男子所驾驶的摩托车系“三无车辆”,案件侦查再次陷入僵局。
紧接着,办案民警赶赴内江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寻求技术支持。在上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全力指导协助下,办案民警不断调整破案思路,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创新战术,成功锁定一条重大涉案线索,紧紧揪住了骗子的狐狸尾巴,初步明确内江市市中区一李姓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7年9月14日、19日,专案组民警经多方排查,在掌握李某某及涉案犯罪嫌疑人卿某某准确落脚点后,在重庆市荣昌区、资中县先后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在接下来的调查工作中,民警们紧紧围绕相关线索,将李某某、卿某某的诈骗案例传送至内江周边地市州,请求各地公安机关组织辨认,不断扩大战果。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专案组就收到了重庆市荣昌区警方的回复,嫌疑人李某某在重庆市荣昌区被5名受害人指认:在荣昌区5个村冒充乡镇干部实施诈骗……
被告人案迹斑斑
专挑农村老人下手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到案后,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对伙同卿某某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伙同卿某某在重庆市荣昌区多次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
经多次补充侦查,公安机关查明两名嫌疑人主要犯罪事实后,于同年10月将本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诉机关于同年12月初向隆昌市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系刑释人员,其2005年因犯强奸罪被资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2013年8月刑满释放。2017年9月1日,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至隆昌市黄家镇某村魏某某家中,冒充民政干部,以办理低保为幌子,在其同伙、被告人卿某某的远程配合下,诈骗受害人魏某某1万元。
另查明,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卿某某于2017年2月至案发,以帮助办理老年证、低保户、五保户等为诱饵,先后骗取重庆市荣昌区、四川省隆昌市6户农村老年受害人的钱财,共计诈骗金额2465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伙同被告人卿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农村老人现金24655元,数额较大,二被告人家人虽已退赔了被害人全部赃款,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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