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做亲子鉴定法院判决少分财产

南充晚报 2020-03-23 00:38 大字

肖瑶与丈夫宋光闹矛盾, 分居后生下一女儿。 双方离婚后, 肖瑶再次起诉宋光, 要求分割二人婚内由宋光独自购买的一套住房。 宋光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 要求进行亲子鉴定,而肖瑶却拒不配合法院做亲子鉴定,法院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肖瑶有重大过错, 判决肖瑶只享有诉争房产30%的份额。

No.1 两次起诉闹离婚 再打官司把房分

1997年, 宋光和肖瑶相识,恋爱几年后结为夫妇。后因感情逐渐淡漠,2012年, 两人开始分居。2014年的一天,肖瑶找到宋光一改往日冷漠,二人度过了一夜。 但第二天肖瑶又悄悄离开了。过了几个月,肖瑶生下了一个女儿。 随后的一年间, 肖瑶陆续把宋光的存款转走了10万元。2015年8月,肖瑶向营山县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19年8月,肖瑶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19年9月,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婚姻关系,同时判决肖瑶所生女儿由肖瑶抚养。因当时宋光未到庭, 法院没有对宋光2017年在南充市区所购住房进行分割。2019年10月31日,肖瑶再次把宋光告上法院,主张分割南充市区的一套住房。

No.2 辩解女儿非亲生 要分房子没她份

原告肖瑶说:“离婚时,因宋光没有到场,法院没有对南充市区的住房进行分割。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对住房进行平均分割。”

被告宋光辩解, 他在南充买的那套房是借的钱,买房时,他和肖瑶已经分居, 肖瑶对买房一事既不知情, 也没有出一分钱,没有资格来分房子。而且他怀疑肖瑶生的女儿与他没有血缘关系, 请求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亲子鉴定。“如果是我亲生的,孩子由我抚养;如不是我亲生,肖瑶便是婚内出轨,肖瑶应退还我抚养费3万元。”

庭审后,宋光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的书面申请。案件移送到法院技术部门后,技术部门于2019年12月9日通知肖瑶和宋光在12月10日下午3点到法院选择鉴定机构,但肖瑶借口说小孩读书没有时间参加鉴定,致使亲子鉴定搁浅。

No.3 拒不配合做鉴定 判决房产分三成

后经肖瑶申请,法院委托评估公司对宋光所购房屋进行评估,该房现有价值为83.03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 原被告婚内添置的财产应为共同财产,故肖瑶申请分割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住房, 法院予以支持。但在审查过程中查明,原被告均承认双方于2012年开始分居,而女儿却于2014年才出生。同时,宋光申请亲子鉴定,而肖瑶拒绝, 依法推定婚生女儿不是宋光亲生, 应认定肖瑶婚内有重大过错。 宋光要求肖瑶返还抚养费,合理合法,应予支持。法院认为案涉房屋应归宋光所有, 酌定肖瑶分占房屋款30%即24.9万元。

3月上旬, 营山县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拒做亲子鉴定如何处理

全省十佳律师事务所———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婚姻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即依据了这一条规定,推定原告与前妻女儿不存在亲子关系。南充晚报记者 何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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