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未带驾驶证 暴力抗法被刑拘

南充晚报 2019-03-13 02:31 大字

本报讯 日前,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骆市联合执法中队与骆市派出所一道在骆市镇和平桥开展例行交通检查, 发现李某驾驶一辆黑色本田车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李某不接受处罚决定, 与随车人员严某某、 蒋某某进入道路中间用身体阻挡过往车辆, 要求民警对过往的每一辆车辆进行检查,造成现场交通阻塞。为不影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以及保护李某三人人身安全,民警在多次对三人进行劝告无效后,强制将三人带离至路边。李某被带至路边后,情绪激动,对执勤人员进行辱骂推搡,进而演变为殴打,造成一名辅警颈部受伤、衣物受损。现场执法人员在请示上级审批后,依法对三人予以行政拘留5-20天不等。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严冬梅 南充晚报记者 雍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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