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报名须提交物管费发票?
■ 南充晚报记者 徐朝江
特约记者 杨强
本报讯“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在城里公办学校报名,为何要求家长先缴当年的物管费?”近日,记者从南充网上信访投诉受理平台获悉,就营山县城新生家长不解的“孩子报名读书牵扯物管费”问题,营山县教育局给出回应。
“7月份,营山县城里的孩子就开始在公办学校抢着报名读小学和初中了,但在孩子报名读书时,校方要求孩子在读书前,所在家庭须出示缴纳一年物管费的发票,而我们物管费缴纳的时间一般是次年的1月份, 现在还没到缴费时间……”近日,营山县城的部分学生家长通过南充网上信访投诉受理平台反映,其孩子在城里公办学校报名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时,被要求提前缴纳物管费。
“孩子报名读书,为啥跟物管费缴纳扯上关系?”家长对此很不解:我们小区业主常因不满物管公司的服务出现争议和纠纷, 因此, 一般都实行先服务后缴费,大家都担心一旦提前缴纳了物管费,假如与物管方发生纠纷, 业主就难于维权退费!
就家长反映的新生报名被要求提交物管费发票的问题, 营山县教育局调查后解释称, 随着该县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大批农村人口涌进县城,各商住楼、拆迁安置房鳞次栉比。今年5月,县教育局对城区学校招生进行了调查摸底,发现今年小学一年级、 初中一年级新生较去年有所增加且分布不均。
营山县教育局在回复中强调,为有效解决适龄儿童正常入学,该局在征求绥安街道办、各社区的意见后,将购房户实际入住作为其子女入学的条件。在满足城区学校就读的条件下,学生家长可持物管费或水费、电费、气费发票等,证明其确实入住。因此,物管费与孩子入学无必然联系,仅作为实际入住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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