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究竟咋搬?
本期政策解读主要围绕易地扶贫搬迁规定、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建设要求、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补助标准、易地扶贫搬迁户修建安置住房需要哪些程序等大家关心的问题,营山县发改局局长邓军做了专题解答。
什么是易地扶贫搬迁?
答: 易地扶贫搬迁是指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参与,将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即“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 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搬迁到发展条件较好的地方, 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生活条件, 实现脱贫致富的一种扶贫方式。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对象是哪些?
答: 国家扶贫开发子系统标注为易地扶贫搬迁的, 并在“十三五”期间未享受过其它建房补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2016、2017年未组织实施搬迁的全部纳入2018年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建设要求是什么?
答: 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建设必须按图施工, 建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最高不超过175平方米。安置住房必须有地圈梁、 构造柱和顶圈梁,厨卫水电、硬化的院坝和便道等功能完善。
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怎么核定补助标准?
答: 营山县安置住房补助标准为1人户4万元、2人户5万元、3人及以上户2.2万元/人,最高不超过15.4万元/户。 补助人数以实施年度资料审批时国家扶贫开发子系统标注情况为准, 家庭实际人口少于系统锁定人口, 以实际人口计算补助金额。 搬迁户不能因建房举债负债, 人均自筹资金不超过2500元,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
易地扶贫搬迁户安置住房补助资金怎么拨付?
答:安置住房选址完成,凭国土局出具的《农村宅基地用地的批复》,拨付30%补助资金,主体工程完成由乡镇和监理人员验收合格后, 根据乡镇填报的《营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资金拨付申请表》,按照补助总额40%打卡直发到补助对象户; 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搬迁入住, 将旧房拆除并复垦、 产权交回本集体经济组织后拨付剩余补助资金。
易地扶贫搬迁户修建安置住房需要走哪些程序?
答: 需要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并据实填写《营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 经村委会审查后公示、乡镇审核后公示,报县脱贫办和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易地扶贫搬迁户申请安置住房补助需要哪些资料?
答: 搬迁户户主及享受人的身份证、 户口本复印件和户主银行账户复印件; 搬迁户申请书、 搬迁户申请搬迁资金的表格(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对申请内容签署核实意见)、国土部门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宅基地用地批复、 旧房腾退拆除并交回宅基地复垦及附属用地使用权的证明等。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在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 安置住房2月底前开工,5月底前主体完工,6月底前全面完工,8月底前搬迁入住,9月底前完成拆旧复垦。
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房屋是否可以保留?
答:不可以。搬迁后,需将原房拆除并将宅基地复垦,土地使用权交回原集体经济组织。
易地扶贫搬迁户搬迁后,是否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
答:保留。鼓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流转给专业合作组织或经营大户。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如何监管?
答: 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安办、村建环卫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单位组成质量、 安全巡查组, 负责本辖区内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
记者 易立权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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