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让“虚构碰瓷”伤害无辜者
史奉楚
今年6月8日,四川省营山县街头发生交通事故,69岁的刘德科被一名小伙子推着电动自行车撞倒在地,却被人群围堵,称他对高考生“碰瓷”。事后证明,小伙子非考生,并向警方承认自己撞了老人。可即便交警做出了撞人者负全责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刘德科仍逃不出“碰瓷”的舆论漩涡。(7月18日《成都商报》)
人们对碰瓷非常痛恨,但“抹黑他人为碰瓷者”与碰瓷并无本质差别,都是既失德又违法的卑劣行为。四川的这起事件中,无辜的老人既要承受因交通事故带来的身体上的伤害,更遭遇着身边人的误解。从报道可知,刘德科和老伴的照片被贴上碰瓷标签在网络流传,此外他们还经常被人们拉扯推搡,只能随身携带复印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随时应付他人的诘问。这种遭遇着实折磨人。
虽然,由于当时现场围观者较多,已经无法查实到底是从何人口中发出了“碰瓷”的声音,也无法查清是恶意造谣还是不明真相下的误解。但在人人都能通过网络发声的时代,添油加醋的传谣已经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网络平台理当尽到责任,及时过滤、屏蔽这些谣言,否则就也可能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肖像权。作为网友理当养成了解真相后才发表言论的习惯,否则就可能是造谣传谣,中伤他人。对此,执法机关理当严厉打击造谣和传谣行为,让无辜者从谣言中脱身,免遭伤害。
■观察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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