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车又撞人 醉汉逃逸被判刑

南充晚报 2021-03-16 01:31 大字

本报讯 (南充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显飞) 青年男子宁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一辆汽车追尾, 在逃逸途中又造成多车受损、1人受伤。记者3月15日获悉,仪陇县人民法院日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6岁的宁某是仪陇县人。去年4月27日中午,他与朋友聚餐,期间喝了大量酒水。饭后,他驾驶小车回家,因醉酒意识模糊,在新政镇宏德大道龙城壹号十字路口追尾陈某驾驶的小车,担心醉驾暴露受到处罚,他驾车向仪陇县疾控中心方向逃逸,一路撞上了停放在疾控中心路段的多辆轿车、 摩托车、电动车,导致多车受损,并撞伤了行人田某。事故发生后,陈某及宁某的妻子王某先后报警,宁某在疾控中心等候处理。警察赶到现场后将宁某控制。经检测,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239.7毫克,属于醉酒驾驶。田某的伤情经鉴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宁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仪陇县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宁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城市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在驾车逃逸过程中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宁某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其赔偿了全部被害人损失, 取得了所有被害人谅解, 可酌定从轻处罚。日前,该院一审依法判处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新闻推荐

汉巴南铁路仪陇段 建设有序推进

3月5日,记者来到位于仪陇县双胜镇的汉巴南铁路3标段柑子坪隧道施工现场看到,工人们正在对隧道内的山体进行挖掘清理,干...

仪陇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仪陇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