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仪自规告字〔2020〕8号 2020-3-20
经仪陇县人民政府批准,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拍卖文件《拍卖须知》中禁止参加者或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4月8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9日到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8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4月9日9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4月9日10时在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一室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得人必须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进行开发建设。
2.交款方式:通过竞买人的账户以转账方式缴纳 (直接现金缴纳无效)。保证金退还:竞买保证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无息退还。
备注:竞买保证金不换取收据,进账时请注明款项用途“ⅹⅹ(2020)ⅹⅹ号地块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的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若未缴纳或未按时到账响应均无效。
3. 竞买人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4.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4月9日8时30分至9时30分接受竞买申请人的纸质报名资料。经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20年4月9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5.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按该宗地的拍卖须知执行。
6.公告内容详情见: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 landchina.com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cncggzy.com.cn
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ilongjyzx.com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
联 系 人:
林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3778196719
胡先生(交易中心)
13890702401
开户单位: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四川省仪陇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8130120059873523
开户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宏德支行
银行账号:673900332000001675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20)5号
40年
≥15
万元/公顷
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5890.41≤0.8≤17 260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拍价(万元):滨江大道与两宫路交叉口东南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39商业用地1272.33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20)3号商业40年,住宅70年
≥10
万元/公顷
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6814.52 >1且≤3.6
≤80
410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拍价(万元):琳琅大道与幸福街交叉口东北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42商住用地2044.356备 注
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200万元/亩;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5000㎡;3.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为24400㎡的安置房移交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定价回购,配建部分具体包含住宅19510㎡、商业房4890㎡(其中临街第一层商业房2290㎡、其他商业房2600㎡);4.回购均价为:住宅3500元/㎡、商业5500元/㎡,其中,超出面积控制在5%以内, 超出面积仍按约定的回购均价:住宅3500元/㎡、商业5500元/㎡的标准购买,不再因市场及政策因素变化进行任何价格调整,同时,按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要求代办《不动产权证》,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相关税费(含房屋维修基金),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5.需对用地西侧预留学校主席台,由竞得人负责一并设计,一并建设,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仪陇县新政初级中学校;6.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7.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仪城规字〔2019〕第53号)执行。宗地编号:出让年限:绿地率(%):投资强度:新政(2020)4号商业40年,住宅70年
≥25
万元/公顷备 注宗地面积(㎡):
容积率:建筑限高(米):保证金(万元):10154.63 >1且≤3.3
≤80
520宗地坐落:建筑密度(%):土地用途:起拍价(万元):琳琅大道与幸福街交叉口东南侧(四至详见规划红线图)
≤28商住用地2574.1987 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169万元/亩;2.该宗地商业建筑面积≤4500㎡;3.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为33413㎡的安置房移交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定价回购,配建部分具体包含住宅28990㎡,商业房4423㎡(其中:临街第一层商业房2023㎡、其他商业房2400㎡);4.回购均价分别为:住宅3500元/㎡、商业5500元/㎡,其中,超出面积控制在5%以内,超出面积仍按约定的回购均价:住宅3500元/㎡、商业5500元/㎡的标准购买,不再因市场及政策因素变化进行任何价格调整,同时,按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要求代办《不动产权证》,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相关税费(含房屋维修基金),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5.临市政道路侧需布设一处建筑面积≥80㎡的星级公厕(含装饰、装修),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6.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7.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仪城规字〔2019〕第54号)执行。1.按土地现状拍卖,建设用地面积以交地实测为准,起拍价为144万元/亩;2.竞得人须配建建筑面积为2144㎡的安置房(均为第一层临街商业房)移交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定价回购,回购均价为7000元/㎡,其中,超出面积控制在5%以内, 超出面积仍按约定的回购价购买,不再因市场及政策因素变化进行任何价格调整,同时,按仪陇县县城建设指挥部要求代办《不动产权证》,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相关税费(含房屋维修基金),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3.弃土必须运抵政府指定的弃土场;4.其他规划条件按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仪城规字〔2020〕第002号)执行。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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